當前全球永續金融的治理架構

當前全球永續金融治理架構正由「倡議」轉向「強制實踐」,以防範漂綠並透過國際標準化框架將資金導向淨零目標,核心架構包含ISSB的國際一致性揭露準則、歐盟永續金融分類標準(Taxonomy)、責任投資原則(PRI)以及各國的「綠色金融行動計畫」,強調將金融機構從「道德篩選者」轉變為「風險管理者」。
本課程介紹永續金融重要國際規範,包括1999年聯合國全球盟約、2003年赤道原則、2006年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2019年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世界銀行國家綠色分類指引、依歐盟《永續金融揭露法案》金融業者須揭露的五個面向,以及SFDR、GRI、SASB準則、TCFD準則等,並綜整台灣目前實踐情況。臺灣從自願性指引逐步對接國際規範,以推動2050淨零碳排目標,國際間永續金融的相關原則足以作為未來發展參考的基準。

講座影片:

當前全球永續金融的治理架構-吳盈德教授

本世紀全球氣候變遷已成為具體的生存威脅,頻繁的極端天氣事件破壞生態平衡,同時衝擊全球經濟體系與企業營運;氣候治理不再僅是公部門的環保議題,更成為企業經營的核心挑戰。傳統公司治理多以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為核心,隨著 ESG概念興起,公司治理的範疇已擴展至對多元利害關係人的責任,強調永續經營的長期目標。落實ESG政策已成為評估治理品質的指標之一,企業必須將氣候變遷風險與減碳路徑整合進財務計畫與內部控制中。「永續報告書」從過去自發性的公益手冊,演變為受嚴格規範的法定揭露文件,其主要規範依據包括國際通用的 GRI 準則、TCFD以及 SASB 準則。
我國於2016年啟動研訂「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作業,訂定相關指標並經滾動性檢討,目前共計有18項核心目標、143項具體目標及337項對應指標。證交所與金管會亦訂有《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特定規模及產業之上市櫃公司必須強制編製並申報,使其成為與財務報表具備同等重要地位的對外資訊視窗;若報告書內容存在虛偽不實或隱匿重大訊息,企業及其負責人可能涉及證交法、公司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律責任。本課程從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挑戰出發,探究公司治理與ESG政策的發展脈絡,系統性介紹永續報告書之緣起、規範及虛偽不實所涉之法律責任。

講座影片:

從公司治理與氣候變遷政策看永續報告書之製作及潛在法律責任與風險-林仁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