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x理律學堂《第二十二屆公法研討會》

課程日期

·

課程進程

報名中

講座地點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1705會議室

課程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單位

課程說明

時間議程
08:50-09:00開幕致詞
莊永丞 院長(東吳大學法學院)
董保城 講座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
吳東都 院長(最高行政法院)
09:00-10:30第一場
我國自我執行規範之實務與檢討
主持人:吳東都 院長(最高行政法院)
報告人:林家暘 助理教授(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評論人:林三欽 教授(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評論人:梁哲瑋 法官(最高行政法院)
10:30-10:50茶敘
10:50-12:20第二場
道路使用與公權利:
以最高行政法院 111 年度上字第 786 號判決為思考起點

主持人:胡博硯 教授(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東吳公法中心主任)
報告人:林孟楠 教授(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評論人:張文郁 教授(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
評論人:林秀圓 法官(最高行政法院)
12:20-13:30午休
13:30-15:00第三場
交通違規事件裁罰或管制對象之研究:
以最高行政法院113年度交上統字第2號判決為中心

主持人:程明修 特聘教授(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報告人:單鴻昇 助理教授(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
評論人:陳衍任 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院)
評論人:羅月君 法官(最高行政法院)
15:00-15:20茶敘
15:20-16:50第四場
論行政指導之信賴保護:
從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819判決談起

主持人:洪家殷 教授(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報告人:康家穎 助理教授(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評論人:吳秦雯 副教授(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評論人:林麗真 法官(最高行政法院)
16:50-17:00閉幕致詞
胡博硯 教授(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東吳公法中心主任)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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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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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秦雯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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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都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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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麗真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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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欽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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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圓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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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暘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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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楠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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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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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殷
教授
張文郁-square
張文郁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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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衍任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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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永丞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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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家穎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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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哲瑋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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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修
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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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鴻昇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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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月君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