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課程從網路平台定型化契約的特性出發,說明平台透過使用者條款限制帳號移轉與存取,探究契約自由原則是否得以排除繼承制度之適用,以及介紹美國RUFADAA制度透過數位資產分類與三階層優先順序機制,建立生前指定、遺囑與平台條款間的法律適用架構,作為我國立法借鏡,並分析數位時代下傳統法律架構所面臨的新挑戰。
傳統繼承法制度建立在可辨識財產的基礎之上,例如:土地、房屋、銀行存款與股票等,多存於政府登記制度或金融機構紀錄之中,因此繼承人可透過財政部查詢並取得這些財產。然而,數位資產具有高度隱匿性與技術依賴性,許多數位資產並不存在於公開登記系統,而是存放於私人平台或區塊鏈之中,其控制仰賴帳號、密碼、私鑰與雙重驗證機制等,使得繼承程序不僅涉及法律權利,更涉及技術存取問題。由於數位帳號與數位資產的繼承問題在各國法律仍存在不確定性,因此透過建立數位資產清單、建立密碼管理機制、指定數位資產管理人等方式,降低未來的法律爭議與資產遺失風險。
本課程透過實際案例與制度分析,探究數位資產繼承所面臨的法律與存取技術等議題,並省思在現行法制尚未完備的情況下,如何透過生前規劃與法律安排,建立更完善的數位資產管理與傳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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