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政府控制事業專章對臺灣影響及發展之研究

政府控制事業(SOEs)在全球經濟體系的參與度日益提升,但其所享有的政府特殊優惠可能導致市場競爭失衡,因而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各國之回應反映於 GATT 第17條及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協定)政府控制事業專章的相關規範中。本研究建議我國在申請加入 CPTPP 協定前,應全面盤點中央及地方政府控制事業(SOEs)之實際型態,並建構一份符合 CPTPP 協定定義之我國政府控制事業名單。此外,借鏡加拿大皇家公司治理經驗,亦建議根據企業之不同性質進行分級管理:將屬於公共服務或主權安全相關政府控制事業預先納入豁免清單(A 級);對於政府控制程度較低之企業,調整其持股比例或治理架構(B 級);對具有高度市場扭曲風險之政府控制事業,則可審慎評估其完全民營化之可行性(C 級),此一分級策略有助於提升政策透明度與預測性,亦為我國未來調整政府控制事業與監理機制提供制度上之參考方向。

講座影片: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協定)政府控制事業專章對臺灣

商標作為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重要符號,在全球化與電子商務的環境下,由於侵權行為常跨越國界並迅速擴散,如何有效保護商標權成為國際關注的焦點。現行智慧財產權體系大多以「屬地主義」為核心,意即各國法律僅在本國領域內適用,導致跨境商標侵權案件面臨重大挑戰,商標權「域外適用效力」逐漸成為討論焦點。
域外適用效力係指商標保護不侷限於本國,而能擴展至涉及侵權的他國領域,特別在討論損害賠償與禁制令的核發上尤為重要。2023年美國最高法院為 Abitron v. Hetronic 案作出判決,開啟商標法域外適用效力的重新討論,該案涉及美國商標法第1114(1)(a)與第1125(a)(1)條,問題在於商標侵權混淆誤認之虞的解釋與適用,美國在維護市場秩序時是否有突破屬地主義,對各國如何看待商標侵權與國際市場間的競爭具有啟示意義。本研究嘗試探究美國商標法域外適用效力的相關判斷標準,並冀能給予我國法實務之相關建議。

講座影片:

美國商標法之域外適用效力-探討美國最高法院Abitron v. Hetronic案

「積極融入區域經濟整合」是政府經貿政策上的重點工作;參與區域經貿整合或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攸關臺灣的競爭力與經濟發展,然而在市場開放的過程中國內若干產業的發展會相對的受到影響。台灣以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為重要目標,但無論在總體經貿環境評估上,或個別領域議題中,例如原產地、農業、高科技產業、非關稅貿易障礙、智慧財產權、政府控制事業、貿易救濟、跨境傳輸、動植物防疫檢疫、投資、文化貿易等,都有值得探討的空間。台灣準備好了嗎?除積極爭取加入CPTPP外,又如何因應美國欲建立的印太經貿架構(IPEF)、或中國大陸主導的一帶一路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雙邊貿易又如何拓展?本論壇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相關的重要議題。

講座影片:

國際關係與國際法論壇: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現況與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