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移審效和上訴審理範圍於我國之適用-聚焦於訴之預備合併 林冠德 同學
論移審效和上訴審理範圍於我國之適用-聚焦於訴之預備合併 林冠德 同學
論移審效和上訴審理範圍於我國之適用-聚焦於訴之預備合併

講座系列

訴訟與ADR法律實務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25-11-24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本文探討民事訴訟法中上訴移審效與審理範圍的適用關係,並聚焦於訴之預備合併類型。從上訴不可分原則與附隨一體性理論出發,系統性對比客觀預備合併與主觀預備合併在學術界與實務界的不同法律見解。在客觀預備合併方面,辨析實務上「移審範圍不等於審判範圍」與處分權主義之間的拉鋸;在主觀預備合併方面,則著重討論上訴效力究竟應適用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或合一確定原則,以及備位之訴訴訟繫屬是否隨同移審的晚近修正見解。最後,提出移審作用與阻斷效應分開觀察,並強調審理範圍仍應尊重當事人聲明以維護程序安定性。

單位

cropped-favicon.png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avatar
林冠德
同學

獎學金報告連結

論移審效和上訴審理範圍於我國之適用-聚焦於訴之預備合併
論移審效和上訴審理範圍於我國之適用-聚焦於訴之預備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