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系列
已開課
2025-08-29
理律文教基金會
政府控制事業(SOEs)在全球經濟體系的參與度日益提升,但其所享有的政府特殊優惠可能導致市場競爭失衡,因而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各國之回應反映於 GATT 第17條及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協定)政府控制事業專章的相關規範中。本研究建議我國在申請加入 CPTPP 協定前,應全面盤點中央及地方政府控制事業(SOEs)之實際型態,並建構一份符合 CPTPP 協定定義之我國政府控制事業(SOEs)名單。此外,借鏡加拿大皇家公司治理經驗,亦建議根據企業之不同性質進行分級管理:將屬於公共服務或主權安全相關政府控制事業(SOEs)預先納入豁免清單(A 級);對於政府控制程度較低之企業,調整其持股比例或治理架構(B 級);對具有高度市場扭曲風險之政府控制事業(SOEs),則可審慎評估其完全民營化之可行性(C 級),此一分級策略有助於提升政策透明度與預測性,亦為我國未來調整政府控制事業(SOEs)與監理機制提供制度上之參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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