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公法系列
已開課
2024-09-14
東吳大學
我國憲法無明文保障婦女生育自主權,且刑法設有墮胎罪,僅於例外情形可依優生保健法阻卻違法,施行人工流產。臺灣女性之墮胎權,既不被法律規範體系肯認為個人發展中重要的隱私權一部分,也未在女性身體自主權之性別平等思維架構下被詳實討論。講者以自身的教學經驗,從歷年來學生所反應的問題,察覺臺灣社會的變遷,究竟臺灣社會是如何思考生育自主權?大眾如何討論?如何傳遞資訊與知識?人們討論時用什麼樣的語彙,都顯現了他的知識論或世界觀。
本課程從各性別主體的生育自主權之觀點切入,不限於女性有生育自主權,男性、跨性別者也有,反思現今談論男女平等或性別平等時,所指涉的女性究竟是誰?最後,從家庭教育、教育體系、醫療體系、法律體系等面向,檢視如何以實際行動倡導與推廣,為生育自主權議題帶來更多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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