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系列
已開課
2022-09-17
理律文教基金會(實體與線上同步講座)
1890年《哈佛法學評論》的《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基於當時美國報紙為迎合大眾,大量報導各種犯罪與醜聞等的社會背景,提出一個獨處、不受干擾的權利,是為隱私權最初的模型。數位時代對隱私權造成嚴重衝擊,改變公私領域與人我之間的界線;電子商務帶來極高效率之餘,個人資料輕易傳遞、累積效應所拼湊的人格圖像與判斷、資料永久儲存難以磨滅等特性,造成個人難以掌握的作用,對隱私造成極大的威脅。釋字第603號解釋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本課程介紹隱私權概念的起源,並探討網路時代隱私權的難題及保護問題、資訊隱私等議題。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著作權所有,非經同意不得翻印轉載或以任何方式重製.
© Lee and Li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Tel: +886- 2-2760-6111 / Fax: +886-2-2756-51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Tel: +886- 2-2760-6111 / Fax:
+886-2-2756-5111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