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與智慧財產權 王敏銓教授
科技創新與智慧財產權 王敏銓教授
科技創新與智慧財產權

講座系列

跨領域融合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21-07-05

講座地點

遠端線上連線(實體與線上同步講座)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智慧財產權法在賦予權利人排他權之際,亦對相應技術發展形成限制,因此法律對權利人創新的保護應兼顧科技發展的衡平,避免阻礙科技發展。本課程以三件著作權個案闡述兼具非侵害用途與侵害用途的雙重用途科技是否侵害著作權人之權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84年Sony 對Universal City Studios案中援引專利法通用商品法則(The Staple Article of Commerce Doctrine),表示雙重用途科技在具有顯著實質非侵害性用途時,不負輔助侵害責任;不過在2005年Grokster案中則限縮了該法則的適用,附加「製造銷售者不具有侵害權利之故意、未有促成侵害的陳述或行為」之條件,否則仍可能構成誘引侵權。2014年的Aereo案中更闡明倘技術在未迴避權利之構成要件下發展,將侵害著作權所構建的權利。因此,為使技術能持續深耕發展,科技業者除須迴避權利之構成要件,更要避免構成誘引侵權,以求符合通用商品原則之安全港庇護、保留較大生存空間。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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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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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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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銓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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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交通大學x理律學堂《2021科技與法律跨領域暑假營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