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法律系列
已開課
2019-05-20
國立清華大學
「共享經濟」發展到極致,「共享金融」相應而生。金融共享平台能進行徵信評分、撮合借貸,個人可自設放款利率,促使多餘的現金走向共享。在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下,百業皆金融,各行業透過資訊科技的力量,打造創新服務滿足人們的金融需求,取代傳統的銀行服務。金融科技的發展可謂「破壞式創新」與「金融去中介化」,以供應鏈金融為例,經由強化核心企業與產業鏈上眾多企業的聯繫,構建穩健、共享的供應鏈利益共同體,從而提高生產資料流轉的效率。然而金融科技新創公司發展快速,可能帶來風險盲點,是以金融監理至為重要。金融監理核心任務有 (1) 消費者保障 (2) 洗錢防制 (3)防範系統風險,在金融科技發展初期,金融管制策略從「謙抑性/輕觸管制」轉變為「以原則為基礎之管制」,重視科技領域自治自主自律的特性,主管機關的角色趨於積極,法律管制富於彈性、易於因應快速變動環境、樂於接受創新、勇於實驗。
本講座以近年甫法制化之「群眾募資」與「金融監理沙盒」二新興議題為核心,透過金融科技的發展過程與法律作為金融管制手段之間的遞嬗流轉,介紹如何從金融監理到金融科技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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