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國大陸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之爭議與相應措施 范榕容律師
美國對中國大陸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之爭議與相應措施 范榕容律師
美國對中國大陸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之爭議與相應措施

講座系列

國際貿易法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18-03-20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中國大陸為爭取入世而讓步承諾於加入之日後15年期間被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因而在各國的反傾銷及反補貼調查上,經常受到非常不利的對待,因此對於15年後取得市場經濟地位有極高的期待。未料美國卻在15年期間屆滿前修正美國國內反傾銷法規,授權美國調查機關在個案上有極大的裁量權,得以受調廠商國內內銷市場的特殊情況為由,不採納其內銷價格與成本,進而自行調整或計算正常價格。美國商務部在2017年10月發布一份備忘錄,作出中國大陸仍然是非市場經濟體之結論,導致對中國大陸的調查無庸個案逐一檢視,得概以中國大陸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繼續以替代方法計算其內銷價格與成本,課以反傾銷及平衡稅率。
本課程說明美國對中國大陸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之相關應對措施。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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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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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榕容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