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科技法系列
已開課
2014-12-10
理律文教基金會
主張專利發明或新型專利的專利權,必須用「申請專利範圍」作為請求權的基礎。發明專利權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並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本課程將說明何時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並介紹專利範圍撰寫應注意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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