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範圍如何界定

講座系列

專利科技法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14-12-10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主張專利發明或新型專利的專利權,必須用「申請專利範圍」作為請求權的基礎。發明專利權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並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本課程將說明何時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並介紹專利範圍撰寫應注意之事項。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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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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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如
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