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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年份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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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介紹

我國保險法第127條關於健康保險保前疾病之規範,係實務上常見之爭議案件,在解釋與適用上學界與實務界存在意見分歧,不僅影響保險條款的適用,亦對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產生影響。本文首先釐清健康保險承保範圍,引述學說及實務見解,介紹確定診斷時說、外表跡象說與客觀發生時說等三種疾病認定時點的理論,認為以醫療水準判定身體實際狀況的客觀發生時說較為可採。此外,針對保險契約常見用以防範帶病投保與道德危險的「等待期間條款」進行法律效力分析。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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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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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汶欣
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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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保前疾病之認定時點與等待期間條款爭議
健康保險保前疾病之認定時點與等待期間條款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