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微型企業」之投保資格,論勞工保險條例5人以上強制納保之適當性

報告主題

勞動法系列

獎學金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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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年份

2023

得獎人

論文介紹

無論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新制勞工退休金等多項社會保險福利,皆為立法者基於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規定之基本國策而建構之社會福利措施,其性質當屬人民享有之「法定權益」。惟勞工保險條例自民國49年施行以來,仍將微型企業員工排除於強制納保範圍外,究其原因,或係顧及勞工保險之財政穩定。至今微型企業雇主是否仍有因負擔不起保費等情事而使其營業自由受限制,已非無疑。另勞工自社會保險關係中取得被保險人地位,是否仍應解為基本國策條款,而非涉及其生存權保障等,亦容有探討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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