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係落實企業經營者責任,保障股東權益及兼顧利害關係人利益的管理企業機制,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制衡運作,而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自然環境等。ESG議題的發展是國際趨勢,然而企業在公司治理與公司目的之間也面對兩難,尤其各國積極增加企業法定的ESG揭露義務,迫使企業必須積極推動與實踐ESG目標。
講者除《公司治理ESG法制與公司目的論辯-以2023年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為參考》一文有深入之論述外,並於本課程針對公司治理ESG法制與公司目的進行論辯,探究公司採行股東優位主義抑或利害關係人主義所蘊含之意義,輔以2023年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反映的思維,提出我國公司治理ESG法制未來可著力的發展方向,包括著重公司內部控制特別是ESG風險管理的面向,著重外部守門人即ESG評等機構的規範,以及重視利害關係人如何追究ESG資訊揭露不實之責任等。
方元沂教授浸淫永續發展相關領域的研究有年,其所策劃並集合十餘位專家學者撰著的《從CSR、ESG、SDGs到社會創新事業的永續世代法律必修課》,對於社會企業在永續發展的議題上如何創新而正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大哉一問,提供了新穎而全觀的綜整論述。
方教授提綱挈領指出:近年來全球面臨氣候變遷、資本主義偏斜發展導致貧富差距加大等嚴峻社會與環境問題,如何推動包容性經濟發展,已成為先進國家發展的首要目標。如何透過重塑資本市場力量更是關鍵的經濟工具,讓資本市場從營利與經濟發展為主要目的之導向轉為追求兼顧社會、環境利益,並讓所有不同類型的組織皆能發揮社會影響力。在這波改革中,國際上的主要趨勢是從推動社會創新與社會企業、強化一般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與E.S.G.責任、到活化合作社及非營利組織商業化、推動永續金融鏈結永續發展目標等面向發展,因而介紹了社會創新與社會企業的發展和法律制度、社會創新與CSR 及ESG、永續金融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等相關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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