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述

講座系列

訴訟與ADR法律實務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25-01-08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訴訟之目的係為了解決紛爭,良好的言詞辯論,為訴訟之根本。在法庭上口齒清淅、條理分明地陳述是言詞辯論的基本。法官審理之案件眾多,開庭時間短促,陳述內容應言簡意賅,同時須留意語速及音量能否讓法官理解;言詞辯論技巧多樣,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
充分準備、反覆練習,可使表達精確順暢。訴訟上不論提出書狀,抑或口頭陳述,應充分準備,書狀內容必須字句斟酌,法庭陳述更須注意口條、儀態、禮貌與智慧。本課程以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為例,闡述法庭陳述概念與本質,並分享法庭之實務經驗。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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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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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如
法官

寒暑假營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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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律學堂《2025法庭陳述學習寒假營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