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 x 理律學堂《2021法律與社會跨領域寒假營隊》

課程日期

·

課程進程

已開課

講座地點

國立中正大學

課程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單位

課程說明

本世紀的台灣社會,在人權理念在地化與社會高齡化的交互作用下,引發了跨領域專業在長者照護上的「尊嚴覺醒」,人格維護、支持服務、獨立生活等以長者「尊嚴」為中心理念的指導原則,也成為核心法制價值。本營隊從長者尊嚴理念到法制實踐,邀請學術與實務專家,引導學員進行法社會及跨領域對話,透過國內外實務案例的學理批判與文化辯證,理解法律規範的實踐面貌,並提升人文關懷素養。

報名辦法

符合第二條所述條件者,歡迎檢附身分與資格相關證明文件,並附一千字以內個人簡介及修習目的,於2020/12/5前email至理律文教基金會([email protected])。主辦單位審核完成後將以email通知,錄取之學員應於通知之期限內提供身分與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原本供主辦單位核對,並繳交新台幣四千元之保證金,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名額將另行遞補;但有特殊困難經主辦單位專案核可者,得以其他方式替代保證金。 學員如實完成營隊課程後,主辦單位將退還保證金,並頒予修習證書。為確保學員珍惜課程資源,缺課或違規者保證金按情節扣款。主辦單位倘認學員參與情況不佳,得拒絕發給修習證書。

甄選條件

法律系所及長者人權跨領域系所現籍或應屆畢業學生(包含大學生與研究生,進修班、在職班除外),錄取四十名

甄選辦法

本世紀的台灣社會,在人權理念在地化與社會高齡化的交互作用下,引發了跨領域專業在長者照護上的「尊嚴覺醒」,代間合作的共老社區遂漸成為法律、社福、醫療、人文、科技等專業發展的共同目標。從103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的制定,將人權法上的尊重、不歧視、公平參與、融入社會等基本精神融入國內法,又經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長期照顧服務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病人自主權利法」、「民法意定監護」、「老人福利法」的修正或增訂,人格維護、支持服務、獨立生活等以長者「尊嚴」為中心理念的指導原則,也成為核心法制價值。本營隊從長者尊嚴理念到法制實踐,邀請學術與實務專家,引導學員進行法社會及跨領域對話,透過國內外實務案例的學理批判與文化辯證,理解法律規範的實踐面貌,並提升人文關懷素養。
《法律與社會跨領域寒假營隊》將於2021/1/25-29連續五日在國立中正大學共同教室大樓 TEAL教室上課。

營隊課程表
日期時段學程內容
2021/1/25(一)9:30-12:30勾勒共老社區的長者尊嚴圖像:基本理念及學習方法
講者:施慧玲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台灣法律資訊中心主任、 亞洲法律社會學會理事)
1.法社會概念
2.長者尊嚴+共老社區+全人保障
3. 學習方法應用:科際整合+敍事分析+問題導向學習PBL
14:00-17:00人性尊嚴理念與法律意涵—以長者為中心
講者:吳信華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1.人性尊嚴的法理
2.憲法及大法官解釋下的人性尊嚴及其在長者生活的涵義
晚上TA帶領: 團隊合作的情感及知能培養
2021/1/26(二)9:30-12:30高齡者人權之法律保障
講者:鄧學仁教授(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1.引介長者人權保障相關法律
2. 解析法律交互運用的實務意義
14:00-17:00銀色故事代言人
講者:鍾欣怡團長-不可無料劇場 CEO、莎士比亞駐村劇作家)
1. 說故事的技巧
2.敘事分析知能培訓
晚上長者尊嚴 電影賞析 – 0.5mm [日本片]
2021/1/27(三)9:30-12:30長者尊嚴圖像
講者:劉黃麗娟教授(中正大學勞工系、長者關懷社區長期經營者)
1.長者故事書
2.長者尊嚴的社區實踐意義
3.生活中的長者尊嚴圖像
14:00-17:00PBL 個案:成人監護及意定監護:法社會分析
講者:
施慧玲教授- 述説個案
陳竹上教授(高雄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法社會分析
林瓊嘉律師(曉明基金會董事)- 法社會分析
晚上尊嚴死 電影賞析: 死亡醫生 I am Jack
2021/1/28(四)9:30-12:30日本 JR 案的台灣反思:科際整合法律分析
講者:
施慧玲教授- 個案敍事
劉建宏總務長(中正大學法律系、前法學院長)
張育瑋律師(南華大學兼任)
14:00-17:00尊嚴生vs. 尊嚴死:活躍老化及尊嚴死的實踐意涵
講者:
李藹慈主任(中正大學成教系):活躍老化的在地實踐
陳鋕雄所長(交通大學科法所):尊嚴死的法律發展
趙家民教授(南華大學永續發展研究所籌備處):回應
晚上 營隊共餐之夜
2021/1/29(五)9:30-10:30團隊成果發表
10:30-12:30公布名次及評審講評:
郝鳳鳴副校長(中正大學法律系、高齡跨域研究中心主任)
曹汶龍主任(大林慈濟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長者關懷社區經營者、 記憶保養班經營者)
高玉泉副院長(中興大學法律系、國際及創產學院副院長)
鍾欣怡團長(不可無料劇場)
13:30-16:30賦歸
以法律系所及長者人權跨領域系所現籍或應屆畢業學生為對象(包含大學生與研究生,但進修班、在職班除外),原則上錄取四十名。甄選與錄取由主辦單位審酌報名情況全權決定,無需公開作業程序。
符合第三條所述條件者,歡迎檢附身分與資格相關證明文件,並附一千字以內個人簡介及修習目的, 於 2020/12/5前email至理律文教基金會([email protected])。主辦單位審核完成後將以email通知,錄取之學員應於通知之期限內提供身分與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原本供主辦單位核對,並繳交新台幣四千元之保證金,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名額將另行遞補;但有特殊困難經主辦單位專案核可者,得以其他方式替代保證金。 學員如實完成營隊課程後,主辦單位將退還保證金,並頒予修習證書。為確保學員珍惜課程資源,缺課或違規者保證金按情節扣款。主辦單位倘認學員參與情況不佳,得拒絕發給修習證書。
學員如實完成營隊課程後,主辦單位將退還保證金,並頒予修習證書。為確保學員珍惜課程資源,缺課或違規者保證金按情節扣款。主辦單位倘認學員參與情況不佳,得拒絕發給修習證書。
主辦單位得將課堂影音檔剪輯製作後在網路公開,學員報名即表示同意理律文教基金會得為公益目的收錄、使用其於課程中提出之書面或口頭資料與現場影音檔。 學員於上課過程中不得自行錄音或錄影。
主辦單位基於公益之旨提供本營隊課程,學員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主辦單位課程安排與紀律秩序等要求;倘有不合理情況或拒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其上課資格。
主辦單位除依公布之內容提供本營隊課程外,對任何人、任何事由不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本辦法並公告之。

交通住宿補助說明

錄取之學員自行到場出席課程與活動乃參加本營隊所必要,惟主辦單位考量營隊課程從早到晚,基於愛護同學,針對戶籍地為嘉義縣/市以外學員,提供交通住宿補助,補助資格以身分證上戶籍地為準。
2021年1月24 – 29日一次往返,以高鐵(標準車廂)學生票、台鐵自強號或客運價格為補助範圍(車票日期必須去程為營隊開始前一日或當日,回程須為營隊結束當日或後一日,請以單一交通方式)。需要交通補助之報名者請在申請表中載明。
活動期間住宿,最多5夜,由主辦單位安排住宿。需要住宿安排之報名者請在申請表中載明。
費用採實報實銷制。交通費需提供車票存根或購票證明;住宿費需為開立「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統一編號「13463587」並以新台幣結算之發票或收據,並附明細記載住宿人員姓名。憑證上註明學員姓名,無姓名者恕難受理。請在申請時提供匯款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聯絡電話。
申請憑證須於2021年2月22日前以掛號寄達理律文教基金會(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2樓),逾期歉難受理。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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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