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法系列
已開課
2018-08-10
理律文教基金會
美國於2018年3月8日以妨礙國家安全為由,以美國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核定對鋼鐵與鋁製品的關稅。究竟國家安全跟與貿易之間,有何關聯?
在這之前,美國曾14次就化學處理設備、鉻、原油、金屬切割器、螺絲等產品發動232條款調查的前例,其中僅有8件與原油有關者成立;有3件雖被認定對美國國家安全未形成任何威脅,美國政府仍決定採取增加國內儲備與取消普遍化優惠關稅制度、簽署自願限制出口協議、設計扶植國內產業的計畫等措施。232條款隱含了對於貿易的衝擊、以及對於出口國的不信任。
美國宣布232措施後,超過40個WTO會員於貨品貿易理事會、防衛措施委員會對於美國的措施提出擔憂,指出此措施的稅率已經違反美國於WTO下所承諾的拘束稅率,違反了關稅暨貿易總協定,且不符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下的國家安全例外。不過,美國認為232措施是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不是WTO規範意義的防衛措施,但歐盟認為美國232措施實際上是防衛措施,因此認為美國違反了WTO協定。本課程透過美國232條款的實踐瞭解貿易與國家安全的關聯,及濫用國家安全藉口可能對國際貿易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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