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序良俗」作為外國仲裁判斷之拒絕承認事由-以紐約公約與我國實務見解為中心 謝昀縢
論「公序良俗」作為外國仲裁判斷之拒絕承認事由-以紐約公約與我國實務見解為中心 謝昀縢
論「公序良俗」作為外國仲裁判斷之拒絕承認事由-以紐約公約與我國實務見解為中心

講座系列

訴訟與ADR法律實務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26-08-28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我國法將外國仲裁判斷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作為法院拒絕承認之事由,惟此係不確定法律概念,其標準為何,影響外國仲裁判斷(包括於中國大陸與香港、澳門作成之仲裁判斷)於我國執行實務之實踐 ;而法院所持態度亦將影響我國整體環境是否有利於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判斷,以尊重當事人間仲裁制度之選擇。我國法院對於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的審查密度,亦將直接影響外國企業對於我國商業環境是否係友善於跨國間經貿活動的觀感與評價。
本文探究「公序良俗」與「公共政策」間之異同與解釋論,並借鑒《紐約公約》及當代主要國家的立法例與司法實務,以探求我國法上公序良俗作為拒絕承認事由之意義及我國實務之發展,藉由瞭解我國實務與比較法上之態度,以形塑未來以「公序良俗」作為拒絕承認事由時之解釋論;冀能使公共政策或公序良俗之解釋之標準愈趨明確,有利於仲裁程序作為國際紛爭解決之利器,強化跨境經貿及商務活動之穩定性。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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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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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昀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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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序良俗」作為外國仲裁判斷之拒絕承認事由-以紐約公約與我國實務見解為中心
論「公序良俗」作為外國仲裁判斷之拒絕承認事由—以紐約公約與我國實務見解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