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 / SE / ESG系列
已開課
2025-06-23
理律文教基金會
ESG與CSR雖然同為企業參與社會議題、負有社會責任之一環,二者仍有相異之處。CSR通常以倫理或道德之社會義務為框架;而ESG重在有系統地針對公司和投資人之風險管理進行佈局。聯合國自1987年提出永續發展概念,並於2000年與2015年分別提出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與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固然是政府與民間推動永續政策的重要依據,然而具體的剛性法律規範亦屬不可或缺。
我國在法制上透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建立溫室氣體減量與淨零排放的制度,要求企業落實溫室氣體盤查與查驗並啟動徵收碳費,使減碳成本由市場機制決定。然而,碳費過高可能導致企業外移,過低則難以達成減碳效果,亦可能產生碳洩漏風險與漂綠問題。此外,臺灣能源結構以燃氣與燃煤為主且高度仰賴進口,再生能源比例偏低,而能源轉型面臨整體土地、法規、環境、產業等挑戰。本課程說明ESG在永續發展中的重要性,以及臺灣能源轉型面臨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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