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AI)已深刻地改變了金融、醫療、製造與教育等多個產業,也將進一步重塑企業的經營模式與治理結構。作為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會面對AI技術的快速演進,不僅要關注傳統財務與營運風險,也必須擴展視野,積極監督AI所引發的技術、法律與倫理風險。2023年G20/OECD發布的新公司治理原則,已明確納入永續性與數位風險治理等面向,反映出國際對此議題的高度重視。本研討會以董事會在AI治理下的監督義務為核心,探討AI新時代下董事義務的法律定位、治理實踐與未來制度化發展的必要性,以及董事會如何透過治理引導企業邁向「可信賴AI」與「永續科技」的發展。
在大數據、電腦演算能力提升、雲端系統及各國政府企業的支持等因素下,人工智慧蓬勃發展,帶來許多潛在的問題與挑戰,例如:機器人取代若干單一作業人工,對勞動市場將造成衝擊;機器偏差(Machine Bias)以及演算法歧視,對機器學習的過程中產生不當影響;基於分析過去資料的判決預測、犯罪熱點預警、行為人再犯率評估,形成刻板印象、重覆強化偏見等等。人工智慧以及大數據應用有跨區域、跨國界治理之必要,治理層面不限於公部門的法令、行政指導,企業或產業界的自律規範、同業準則,各國共識決或區域協議,都將納入成為治理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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