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書狀的用處是向法官呈現事件全貌,要能說服法官才能發揮作用架構安排要有邏輯層次;要控制篇幅,將重點放在前面。訴之聲明是訴訟程序的首要要件,聲明錯誤可能導致勝訴判決無法實現;釐清聲明寫法是否正確、是否告對人、能否達到目的,係民事訴訟的重中之重。在事實敘述上,與請求權/構成要件有關的事實都要交代;需要證明的事實,必須引用相關證物。在法律論述上,請求權基礎務必明確,各要件、爭點逐一說明。在表達技巧上,可善用各種圖表,一張圖表可能強過一大段文字描述。
本課程以民事書狀寫作為主軸,從書狀格式、訴之聲明、架構安排、事實敘述、法律論述及表達技巧等,藉範例詳細說明實務運作上書狀寫作之要領。
法庭陳述係讓當事人雙方充分說明自己立場的平台,因此法庭陳述的本質就是說故事的過程,律師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須將相關的事實與證據,用清楚且有條理之方式向法官說明,最終協助法官做出判決,解決雙方當事人之爭議。法庭陳述的藝術即是將故事透過律師的經驗與智慧,把故事抽絲剝繭用簡單但明瞭的方式,讓法官能夠產生共鳴,留下鮮明且深刻的印象與畫面,幫助法官完成判決,幫助當事人實現權益。本課程闡述法庭陳述概念與本質,藉實務案例進行說明,並介紹法庭陳述之技巧4W及1 H分別為:(1)Why瞭解陳述目的、(2)Who確認聽眾、(3)Where評估陳述場合、(4)When陳述時間分配、(5)How陳述內容及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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