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ESG相關的法律責任:兼論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與重大性判斷(一) 張心悌教授
公司董事ESG相關的法律責任:兼論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與重大性判斷(一) 張心悌教授
公司董事ESG相關的法律責任:兼論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與重大性判斷(二) 張心悌教授
公司董事ESG相關的法律責任:兼論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與重大性判斷(二) 張心悌教授
公司董事ESG相關的法律責任:兼論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與重大性判斷(一)

講座系列

CSR / SE / ESG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25-06-24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董事監督義務在於建立通報及控制措施,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是董事對公司業務監督責任的關鍵事項,風險管理的責任包括就策略與風險承受度的直接決定、監督該決定的執行,以及公司遵法計畫的有效性,雖然董事責任不包括參與涉及風險管理的日常活動,但董事應建立妥適的系統與程序以辨識、監督、控制、接受、避免或降低風險,以及做成必要揭露。
本課程從ESG與公司目的出發,以美國德拉瓦州法院判決說明美國法在董事監督義務的演進,分析我國董事監督義務的實務案例,並就董事ESG監督義務之範圍、經營判斷空間、ESG資訊揭露不實的責任態樣與重大性判斷提出諸多省思。

單位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circle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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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心悌
教授

寒暑假營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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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律學堂《2025永續發展與ESG法制暑假營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