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公法系列
已開課
2025-01-09
理律文教基金會
現代社會生活之法律關係越趨複雜,爭議事件的發生往往跨越好幾個法律領域,才能將具體的爭議事件,經由法律解釋與適用,而確定人民應負行政法上抽象法律關係之具體內容為何。公法的規範進而影響民事的法律關係,往往不是在構成要件的詮釋上之問題,而是背後價值權衡之問題,取決於如何去做法益的衡量。
資訊自決權為一般人格權,其保障目的在於使個人人格得以自由且自我負責地開展,透過將行為自由與私人性的基本權保障前置,藉此可於人格危險的前階段即予以保障。隱私權的理解上始終不脫「合理隱私期待」標準,然受保障之個人資料並不限於具「合理隱私期待」之個人資料。不論是資訊自決或資訊隱私,均源自於對個人自治的尊重。本課程以2022年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題目的事實背景,闡述資訊自決權與資訊隱私權之爭議,進而探究國家法制介入私人領域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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