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與黑格爾的法律思想及後續影響】主題三 新康德法哲學的方法論:純粹法學和價值法學 陳妙芬教授 / 主題四 黑格爾法哲學的要素與結構—一個擇要概述與討論 顏厥安教授
【康德與黑格爾的法律思想及後續影響】主題三 新康德法哲學的方法論:純粹法學和價值法學 陳妙芬教授 / 主題四 黑格爾法哲學的要素與結構—一個擇要概述與討論 顏厥安教授
主題三:新康德法哲學的方法論:純粹法學與價值法學

講座系列

憲法與公法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23-04-14

講座地點

東吳大學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康德的三大批判著作《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判斷力批判》留給後世三個大的研究方向:知識論、實踐哲學(包含法哲學)及美學,三者彼此關連,又各有偏重的事物對象和問題, 成為日後新康德哲學開枝散葉的泉源。康德批判哲學的資源,啟發研究物理學、心理學、數學、認知科學、語言學、符號學、美學及文化科學等,法學亦不例外。本課程簡述新康德的運動軌跡,以利了解二戰前後歐美現代法學面對新興科學(尤其是語言和符號學)的挑戰。講者探討為什麼新康德法哲學崛起?帝國戰爭與國家主權的衝突如何促使它的理論與實務緊密結合,成為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基石?新康德法哲學及其方法論適用於公法學和刑法等各領域,更扮演建立「民主法治國」、「憲法秩序」及「國際組織與國際法」的重要推手,以凱爾森和羅德布魯赫的方法論為主軸,比較「純粹法學」和「價值法學」的差異和互補,以便能對國家法和國際法的關係,有更深一層的理解和思考。 張嘉尹教授在與談中指出,本論文處理的議題非常多,最後到規範一元論,十分不容易。就探討Hans Kelsen 的純粹法學與Gustav Radbruch 的價值法學而言,若可回到界定其哲學方法與哲學概念的基礎上,或可更易於了解其思想的來龍去脈,此為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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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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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講者

范文清-square
范文清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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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尹
教授
陳妙芬-square
陳妙芬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