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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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93巷人文空間
台灣房價高漲,成了民怨之首,為了打壓房價,各項對房地增稅的政策紛紛出籠。前行政院院長陳冲先生鑑於社會上許多關鍵人物對房屋稅的誤解日益嚴重,致稅制扭曲難返,105年7月間投書,認為自住房屋如果稅額太高,會影響到納稅人的正常生活需要,如果高到無法負擔(例如老年無收入者),就要少吃一口飯來繳稅,進而影響其生存權,同時也侵蝕房屋財產的本體價值而威脅到財產權,而這兩者都是憲法第15條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如果地方政府還想溯及重評老屋的價值,衝擊就更難以想像。
陳冲講座教授認為房屋稅,尤其自住房屋的房屋稅,是「違法違憲」的稅目;以往因為房屋評定現值偏低、稅率不高,為顧全地方財政,幫助地方建設,國人容忍該稅目的存在。在此情況下,地方政府理應尊重憲法及其他法律,衡量民眾負擔能力,審慎地做稅制規劃;而考量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自住稅率要極低或免稅。他提出以「包容式成長」觀點融入制度設計,呼籲政府與民眾相互體諒,坐下討論一個在各種價值衝突與權衡之中,讓政府、民眾都能挺得住的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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