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公法系列
已開課
2016-09-24
國立政治大學
違憲審查乃由司法機關本於其對憲法之認知,判定法律是否牴觸憲法的制度。典型的違憲審查涉及司法對於立法裁量的審查問題。當社會對於系爭法律所規範之事項見解極端分歧,而司法審查之結果竟能推翻立法之決定時,違憲審查的正當性最受質疑。
究違憲審查制度的正當性所以遭受質疑,實與大眾對憲政基本認知密切相關。司法機關成員並非由人民選舉產生,不向選民負責;並具有任期與身分保障,不接受政治壓力,其所為之決定,竟能推翻必須定期改選且有民意基礎,適時反應民意的代議士之多數所為之決定。換個角度說,同為關於憲法之解釋,何以司法所為之解釋,其效力應優於立法所為之?司法解釋既未獲有人民之同意,如何可謂「正當」?本講座介紹違憲審查制度,說明違憲審查跟立法權之間的互動關係、違憲審查與立法如何產生制約作用、兩權之間如何建構衡平的關係,以維持權力分立與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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