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 IUCN)及其環境法中心出版專書《Governance for Sustanability》,將永續治理定義為連結生態公民、治理的體制與規範的一套成文與不成文規則。1992年聯合國環境署(UNEP)藉由金融倡議聯繫世界各地的金融機構,並且制訂「永續金融」的政治議程,以便採用永續發展的框架,幫助金融機構面對ESG的全球挑戰,例如制訂與實施溫室氣體排放、自然融資、永續生產與消費、金融包容性等目標,將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納入金融商品、投資策略和企業決策。
臺灣藉由永續金融國家政策、行政指導、關鍵戰略,逐步引導企業落實永續發展、能源轉型、產業轉型,並且帶動社會轉型。金融機構因應國際趨勢及配合政府推動永續金融,設置專責單位推動企業永續與永續金融政策,簽署或遵循永續金融準則,例如簽署赤道原則、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及責任銀行等,並將ESG納入風險管理策略,使永續議題與銀行核心業務結合,以強化公司內部對相關議題之重視及治理。本課程介紹國際永續資訊相關組織變遷與規範發展,進而探討臺灣永續資訊揭露規範,分析ESG及永續治理法制的法律轉型趨勢。
企業對污染及廢棄物的環境主題如何理解與因應(一) 陳毓芬 律師
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人類有權在能夠過著尊嚴的生活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與充足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並且負有保護和改善這一代及將來世世代代環境的責任;環境基本法第2條: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社會經濟結構變遷與科技網路發達,今日社會上具有經濟優勢的法人團體不僅實力和政府不相上下,甚至大過政府,對於個人基本權利的侵害也不亞於政府公權力的侵害;企業就環境保護及汙染防治管理工作必須從以往的成本思維轉為價值思維,主動擔起如何讓社會、經濟、環境永續發展的責任,著重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包括員工、客戶、供應商、消費者、社區、國家,甚至是自然環境。本課程說明何謂環境,闡釋企業於環境保護所扮演的角色與企業於ESG治理工作的目標。
企業對污染及廢棄物的環境主題如何理解與因應(二)蕭偉松 律師
環境議題為全球性的,跨國企業經營對於環境帶來的影響更是世界性的,企業除確實遵循當地政府環保規範外,內部更須形成融貫的ESG管理體制來引領相關工作。法令遵循為環境議題的根本,目前尚需進一步思考如何透過環境保護及汙染防治工作,為企業創造更多收益、帶來更大效益(例如:廢棄物循環再利用、使用再生能源或潔淨能源、減碳淨零等)。企業於污染防治之因應作為,首應重視環保法律遵循,然而環保法令繁雜且變動頻繁,如何防範環境汙染與觸法風險,挑戰甚鉅。
本課程藉由水汙染、空氣汙染、廢棄物清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環安事故案例,觀察事故為何發生及如何面對處理;並以「ESGoal」平台為例,說明如何透過完整環安管理體系,確保企業法律責任與風險,奠基企業永續發展基石。
企業對污染及廢棄物的環境主題如何理解與因應(三)陳君薇 律師
20世紀中葉之後,「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經濟體系造成地球資源耗損及環境劣化的問題。近年來廢棄物管理由消極的管末處理朝向積極的永續資源管理,關注環境合理性,考量環境的負荷能力,期可建立一個對人類、環境與生態安全無害且具有高價值的可回收性與再生循環性的供應鏈,以實現永續經營的經濟概念;透過產品搖籃到搖籃化(Cradle to Cradle,C2C),不僅減少原物料開採,讓材料資源得以不斷循環利用,更有助展現產品內涵,提升產品價值。本課程介紹廢棄物處理流程及分類、廢棄物清理法管制架構、常見違規態樣與廢棄物管理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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