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金融犯罪(或稱白領犯罪)之防制是政府重點政策之一。由於公部門本身之諸多限制(例如預算有限及平等原則考量),導致其防制成果,尤其是時效上,常常未如人意。參酌學理及國內外實務運作之經驗可得知,在制度設計上適當引入私部門資源,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執法之模式,可顯著提升整體防制效率。吹哨者(whistleblower)法制也是在此種思維下的設計,由知悉不法資訊之個人向指定機關舉發以及早嚇阻不法之發生,或是防止不法損害之擴大。吹哨者機制在歐美行之有年,尤其吹哨者保護之立法措施,早於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中有所規範;我國於114年1月22日公布,同年7月22日施行「揭弊者保護法」。本課程以重大金融犯罪防制策略出發,介紹甫施行之揭弊者保護法並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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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金融犯罪之防制策略-台灣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初探 蔡彥守律師

「鑑識會計」已然為十分重要的專業領域,其重點之一為提供訴訟支援,即在訴訟中對律師、法官等提供會計範疇的協助,將經濟損失予以數量化;另一重點為調查非法行為,尋找犯罪證據。目前鑑識會計之運用已從事後調查犯罪,擴大到事前主動防弊,或及早發現犯罪,以降低企業損失的角色。
鑑識會計的運用涵蓋範圍很廣,包括犯罪調查(例如刑事調查、證券舞弊調查);公司商業調查(例如資金之追查、資產之識別);員工舞弊調查、股東及合夥人之紛爭(將紛爭之問題予以數量化);商業保險之賠償(如調查保險涵蓋之內容及計算損失之方法等);商業經濟損失(如契約糾紛、工程賠償、商標侵權、產品責任賠償等);專業疏忽(例如調查是否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一般公認審計原則或其他實務上之準則,並將損失數量化);仲裁、審計委員會之功能、公司治理與企業風險管理之研究、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之調查等。在大數據、數據探勘技術成熟的今天,繁複的資訊更需要透過交叉比對,進行舞弊偵防、預測風險,乃至深化公司治理。

· 會計與法律的交會
· 舞弊下的財報-由檢察官的角度看會計舞弊
· 舞弊下的財報-揭開舞弊的面紗
· 舞弊下的會計師-會計師責任與公司治理
· 會計證據與審計證據
· 由法官的角度看會計證據
· 揭發舞弊的技術-大數據
· 法律、會計與大數據

講座影片:

綜合案例研究—法律、會計與大數據的激盪 李坤璋教授、紀凱峰法官、馬秀如教授、許永欽檢察官、莊盛祺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