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於2018年3月8日以妨礙國家安全為由,以美國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核定對鋼鐵與鋁製品的關稅。究竟國家安全跟與貿易之間,有何關聯?
在這之前,美國曾14次就化學處理設備、鉻、原油、金屬切割器、螺絲等產品發動232條款調查的前例,其中僅有8件與原油有關者成立;有3件雖被認定對美國國家安全未形成任何威脅,美國政府仍決定採取增加國內儲備與取消普遍化優惠關稅制度、簽署自願限制出口協議、設計扶植國內產業的計畫等措施。232條款隱含了對於貿易的衝擊、以及對於出口國的不信任。
美國宣布232措施後,超過40個WTO會員於貨品貿易理事會、防衛措施委員會對於美國的措施提出擔憂,指出此措施的稅率已經違反美國於WTO下所承諾的拘束稅率,違反了關稅暨貿易總協定,且不符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下的國家安全例外。不過,美國認為232措施是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不是WTO規範意義的防衛措施,但歐盟認為美國232措施實際上是防衛措施,因此認為美國違反了WTO協定。本課程透過美國232條款的實踐瞭解貿易與國家安全的關聯,及濫用國家安全藉口可能對國際貿易帶來的影響。
反傾銷調查涉及非常複雜的調查程序,無法在短時間內詳細解說,本課程深入淺出地介紹反傾銷調查基本的原理原則,包括調查的內容是什麼、反傾銷調查的效果是什麼等等,並且更進一步就廠商遇到其他國家控訴反傾銷調查時應採取如何的策略,提供精要的說明。
WTO的基本原則是希望消除除了關稅之外的貿易障礙。為了達到貿易自由化,達到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各經濟體加入WTO後,在法規制定與執行上面必須要提高透明度與可預測性,避免朝令夕改或黑箱作業而造成競爭上的不平等。當國內產業因外國進口而受到負面影響時,這個國家的政府為了要減輕或消除負面的影響,可以對於這項進口採取一些措施,是謂貿易救濟。貿易進口救濟大致歸納為三種大型:第一是反傾銷措施、第二是反補貼措施、第三是防衛措施。貿易的救濟措施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市場排擠效果;近年來美國發動的貿易戰波及全球,企業對於貿易的基本議題與因應之道,宜加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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