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因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而形成共有,例如數人因共同研發創作而產生專利共有關係、受雇人就職務上完成之發明與雇用人約定共有專利、自然人依合夥、繼承、夫妻財產制等民法相關規定而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專利、或法人依公司法之合併或分割等程序而導致專利共有等。近年來產學合作或企業共同開發模式發展蓬勃,企業為獲得產業價值較高之專利,透過共同開發或共同出資等合作方式,以契約約定專利共有以達到創造經濟效益之目的,專利共有成為重要之議題。本課程透過問與答的方式簡要說明專利共有之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
2026 年 09 月 16 日
專利共有所需知道的法律規定及實務
講者:吳詩儀 律師
專利授權未登記時,對先、後被授權人之權利有何影響
講者:黃柏維 律師
專利複數授權是實務上常見的商業安排。當專利權人先後將同一專利授權給不同對象,且授權範圍有所重疊,而均未辦理授權登記時,前後被授權人的權利地位如何受到影響,是值得探討的法律課題。本課程介紹「專屬授權」與「非專屬授權」的本質差異,並解析專利法第62條「登記對抗主義」的規範意義,再藉近年實務見解,釐清「不得對抗第三人」要件的解釋與適用方式;另透過圖像化範例,深入剖析前後被授權人遭遇授權重疊時,能否互相主張權利的爭議,以作為專利授權實務與風險管理的參考。...
名實不符:當專利被冒名申請時-應如何採取法律行動
講者:曾鈺珺 律師
「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為關聯但性質不同之權利。依專利法之定義,專利申請權係指得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專利之權利;專利權則係指專利專責機關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核准並依法公告後,所授予之排他性權利。對於冒名申請人取得之專利權,真正的專利申請權人依專利法第35條第1項規定,應於專利案公告後二年內提起舉發,始得實質上取回專利權。惟若未於二年內提起舉發,實務上真正的專利申請權人多會轉而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之規定,訴請將專利移轉登記於己名下。
然而,依相關判決意旨,真正的專利申請權人並非當然為專利權人,無從逕...
如何讓專利爭訟的審理更有效率且值得信賴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於112年2月15日經三讀通過修法,同年8月30日施行,目的係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本次修法透過實務發展累積的案例,彙整各界意見,針對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等方向,增訂36條、修正41條,規範密度較原來僅41條大幅增加,是本法施行十餘年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重點包含(一)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侵害營業秘密案件均由智商法院審理,以各項措施強化訴訟中營業秘密之保護;(二)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引進審理計畫制度;(三)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四)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