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說明固有疆域在國家法體系中的定位與意義。我國周邊海域,在漁業、礦業資源以及海域執法衝突等面向,已形成一個國際政治、經濟和軍事爭鬥的場域。如何在國際法與現實政治之間尋求平衡,並運用和平手段解決爭端、共同開發多邊合作,為各國探索之目標。
本課程以「固有疆域」概念為核心,結合憲法第四條之領土規範,系統性探討東海釣魚臺列嶼主權、臺灣海峽中線、限制禁止水域、海上執法與南海主權之爭端及國家實踐等,並檢視各國如何透過歷史、法理與政策論述建構其主權主張...
2026 年 06 月 03 日
從固有疆域論區域爭端與國家實踐
講者:高木蘭 教授
國際法論壇:海洋法航行自由的衝突與影響
南海航行爭議引發的緊張情勢不斷升高區域對峙之態勢,美國雖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方,但主張依據國際海洋法上的航行自由權。面對緊張情勢,我國應如何因應變局?中華民國政府及外交部門應有何種立場?國際法上又應如何評價南海各方之主張?本論壇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此一重要議題。
引言人申佩璜教授對海洋法的航行自由,從歷史與後續發展上做了完整的鋪陳,並論述台灣面臨的海域威脅及因應之道,要以我方必須保有適當國防及海域執法力量,藉以維護領土主權、海域權利及漁民利益,並嘗試與大陸建立諒解,降低緊張對立情勢,避免擦槍走火。
王震宇教授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