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審查制度係指當政府機關認為憲法賦予的權利受到其他政府機關的侵害,或是人民認為憲法權利受到政府侵害時,必須要有機制使這些受侵害者得到救濟,而此機制必須依據憲法判斷是否有違憲的情況,並且給予違憲情況負面的評價。在修憲程序高度困難的國家,憲法裁判是憲法得以與時俱進的主要途徑,因此司法違憲審查不僅有保障人權、制衡政治權力的消極功能,更有促進憲法發展的積極功能。
本課程以憲法訴訟法為主軸,就當事人、審理流程、聲請書及答辯書公開、專家諮詢制度、法庭之友、言詞辯論、公開法庭、評決門檻、法官顯名以及憲法法庭裁判效力等深入淺出的...
2024 年 09 月 11 日
憲法訴訟法─我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之梗概
講者:陳毓芬 律師
違憲審查與立法權限
講者:湯德宗 教授
違憲審查乃由司法機關本於其對憲法之認知,判定法律是否牴觸憲法的制度。典型的違憲審查涉及司法對於立法裁量的審查問題。當社會對於系爭法律所規範之事項見解極端分歧,而司法審查之結果竟能推翻立法之決定時,違憲審查的正當性最受質疑。
究違憲審查制度的正當性所以遭受質疑,實與大眾對憲政基本認知密切相關。司法機關成員並非由人民選舉產生,不向選民負責;並具有任期與身分保障,不接受政治壓力,其所為之決定,竟能推翻必須定期改選且有民意基礎,適時反應民意的代議士之多數所為之決定。換個角度說,同為關於憲法之解釋,何以司法所為之解釋,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