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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業務簡介

講座系列

民商法系列

課程分類

講座影片

講座日期

2025-11-18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 .主講人:麥嘉文 律師

講座介紹

依民航法第2條規定,航空器係指任何藉空氣之反作用力,而非藉空氣對地球表面之反作用力,得以飛航於大氣中之器物。隨著全球航空市場持續成長,航空公司在機隊擴充與更新時,主要透過自購或租賃方式取得航空器。租賃方式多樣,能提供航空公司靈活的資金運用與營運彈性,常見的方式有營業型租賃、融資型租賃及售後租回等。在法律層面,律師事務所在航空器交易中扮演重要角色,確保交易合規並保障各方權益。本課程介紹航空業市場狀況、航空公司取得航空器的主要方式,期望聽眾對航空器業務的實務運作有基礎之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