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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責任走向社會使命 劉連煜教授、方元沂教授、朱德芳教授、許又仁創辦人
社會影響力投資與企業永續治理講座二 《從社會責任走向社會使命 》
單位與講者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中國文化大學
- .主持人:劉連煜 教授
- .主講人:方元沂 教授、朱德芳 教授
- .與談人:許又仁 創辦人
講座介紹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於1976年創辦的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或稱鄉村銀行),可謂是全球最早的社會企業,藉由微型信貸的機制協助人民脫離貧困;並強調「比起賺錢,推動社企使別人快樂,自己將更加快樂。」近年國內諸多社企也企盼以公司形態達成特定的社會使命。
惟社會企業兼具營利與公益之複合性質,使其發展有兩大障礙:依照現行法,倘以營利組織作為社企形態,將面臨與股東利益最大化之衝突;倘以非營利組織為形態,又無法分派盈餘,導致資金籌措不易。再者,當面臨併購情況時,如收購者無意維持公益核心價值,則社企創立之精神將燭盡光窮。第二個困境是,如何避免企業意圖欺騙大眾而藉機洗綠(Greenwashing)取得益處。外界對自稱「社企」之企業如何稽核是否確實認真對待訴求,實難以辨明;故「第三方標準」如 B Lab 也因此應運而生。以社企企業家而言,除了致力於公司營運以外,亦不免擔憂違反受任人義務產生被訴風險,即使引用國外經營判斷法則(Business Judgement Rule)進行抗辯, BJR法則於我國卻法無明文,導致法院是否採納仍是未知數。未來能否從法制面修法支持社會企業之發展,為社企發展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