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課程宗旨
本世紀的台灣社會,在人權理念在地化與社會高齡化的交互作用下,引發了跨領域專業在長者照護上的「尊嚴覺醒」,代間合作的共老社區遂漸成為法律、社福、醫療、人文、科技等專業發展的共同目標。從103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的制定,將人權法上的尊重、不歧視、公平參與、融入社會等基本精神融入國內法,又經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長期照顧服務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病人自主權利法」、「民法意定監護」、「老人福利法」的修正或增訂,人格維護、支持服務、獨立生活等以長者「尊嚴」為中心理念的指導原則,也成為核心法制價值。本營隊從長者尊嚴理念到法制實踐,邀請學術與實務專家,引導學員進行法社會及跨領域對話,透過國內外實務案例的學理批判與文化辯證,理解法律規範的實踐面貌,並提升人文關懷素養。